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检验
时间:2017-07-01 作者:91再生 来源:91再生网
1、目的
对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(如脱模剂、扩散剂等)进行检验和验证,确保未经检验或经检和试验不合格的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不投入使用。
2、范围
适用于PET薄膜部所用的PET薄膜原料、PET薄膜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的检验和试验。
3、定义
3.1验证:通过检查和提供客观证据表明规定要求已经满足的认可。
3.2不合格: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。
3.3合格:满足规定的要求。
4、职责
4.1品管科IQC负责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的取样、验证过程的跟进,并对检验结论负责。
4.2收购PET薄膜废料厂家负责收货和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的送检,并对物料的数量、属性负责。
4.3PET薄膜部负责组织对品管科的抽取的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进行试啤,以及对试啤过程中的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性能的确认。
5、程序
5.1物料仓收购PET薄膜废料厂家对所有采购进厂的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的名称、品种、数量及包装进行验收。
5.2收购PET薄膜废料厂家收货后填写相关分公司的《来料验证报告》送品管科IQC。
5.3品管科IQC收到《来料验证报告》后即时对待检的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进行抽样。
5.4PET薄膜部QC收到品管科IQC抽取的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和委《试装(试验)委托书》后,在12小时内安排合适的机台试啤,并对试啤过程及试啤产品进行书面确认。
5.5品管科IQC人员根据PET薄膜部的试啤情况及相应检视结果,判断PET薄膜原料、色粉及注塑用辅料合格与否,并将结果详细填写于《来料验证报告》中。
5.6当检验批判为合格时,由IQC组长复查,品管工程师确认,并在《来料验证报告》单上签名后,在产品标签或外包装袋上盖蓝色“合格”印章。